成功案例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选择火锅丸子前先查看配料

日期:2025-12-11 10:03 浏览: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本报记者 孟刚 进入冬季,火锅成为不少消费者的餐饮选择。其中,各类肉丸因其口味多样、方便下餐,成为火锅热餐桌上的热门食材。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肉丸产品,消费者该如何选择呢?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发现,部分肉丸产品出现问题。对此,专家提醒,购买热肉食材时,不仅要注意产品名称,还要查看配料表,辨别食材的品质和成分。肉丸不负其名。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国家标准,配料表中原料按比例顺序排列直观地反映了产品原材料的成分。但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火锅肉的产品名称与其配料表上标注的最高含量实际成分不符。例如,标签为“牛肉丸”的产品,成分表中的第一个成分实际上是猪肉;对于标有“墨鱼bola”或“章鱼bola”的产品,其主要原料是鱼糜等,这偏离了消费者对产品名称的直观理解,可能会影响其购买判断。 12月9日,记者在奥莱精品超市洋大悦城店看到一款由多鱼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鱼卵“濑户牛肉丸”产品,成分排名前三的分别是猪肉、牛肉、鸡肉。当天,某电商超市销售一款海霸王肉丸产品。图文详情页商品名称显示为“Piss Be该商家称,“本页显示的配料表为最新版本。”此外,对于一些名称中含有“墨鱼丸”、“章鱼丸”字样的商品,配料表中排名靠前的配料并非墨鱼、章鱼等品种。在某电商平台上,一家名为“金鱼手工鱼丸”的店铺出售多种鱼丸。图文详情页面显示,前两位是猪腿肉和鳗鱼肉,但产品宣传图片却用较大的字体标注“鱼肉含量≥85%”,一家名为“潮汕牛家鲜肉丸店”销售章鱼丸的店员表示,“这是我们潮汕手工制作的章鱼丸,肉含量在96%以上。”章鱼肉和鱼糜成分未注明。喜得家旗舰店出售的墨鱼丸,发给该店客服记者的配料表显示,前几名的配料分别是鱼糜(鱼肉、白糖、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猪肉、饮用水、墨鱼。太福食品食品店出售的章鱼丸成分表显示,成分排名前三的分别是鱼糜、章鱼和猪肉。此外,鱼丸产品中标明特定鱼类含量的比例也不高。虽然也有标注相关内容的产品,但标注方式也各有不同。例如,有的标注“鱼糜含量”,有的标注“鱼糜+鱼+猪肉含量”。除了名不副实的肉丸产品外,蟹肉棒等产品也利用产品名称误导消费者。许多蟹肉棒和其他产品的成分列表并不反映实际情况。含有蟹肉。实施标准不同针对上述现象,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分析,用低价的鱼糜、鸡肉、猪肉等原料替代高价的纯肉或海鲜是商家调控的主要方式。调查中,记者发现,市场上肉丸产品种类繁多,产品分类和执行标准各不相同。除了一些公司贴上标签并执行企业标准外,大多数市售肉丸都遵循两个行业标准,即SB/T10610 - “肉丸”和SB/T10379 - “速冻预制食品”。记者发现,这两项产品包装标准的规定均不涉及名称和设备 朱毅表示,执行标准不一致可能是目前部分肉丸产品名称与所用成分不符的主要原因,sh 内容标签令人困惑。目前,追求高品质肉丸者会选择执行“肉丸”(SB/T10610)并注明等级;注重口味的肉丸会选择“快熟食品”(SB/T10379),门槛较低。鱼糜产品没有最低鱼糜含量要求。 《汕头牛肉丸》(DBS44/005-2024)等地方标准规定,牛肉含量必须超过90%。综合来看,目前肉丸产品的真实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标准和品牌声誉。北京宏萨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黄启瑞表示,相关产品虚假宣传的主要问题是产品名称没有明确反映其真实特征,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知情权,构成误导性宣传。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认为,肉丸等产品不符合标准。导致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不到有效保护,不利于行业的正当竞争和质量提升。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完善标准,加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购买时请注意成分表。 “肉丸名不副实”已成为消费者在购买相关食材时需要注意的一大问题。消费者组织建议消费者购买时留意包装上的成分表,优先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选择肉丸时,应选择预先包装的产品,最好是含肉量高的产品。火锅丸子的含肉量有明确的标准: 执行SB/T10610时,特级丸子的含肉量 执行SB/T10379时,速打丸子中鸡肉或猪肉的含量不少于不低于10%,牛羊肉不低于8%,其他肉类不低于8%。另外,还要注意食材的肉类成分。以牛肉丸为例。根据广东省汕头市牛肉丸地方标准,牛肉含量达到90%以上的产品才能称为“汕头牛肉丸”;如果牛肉含量达不到90%,就只能称为“潮汕风味波拉波拉”,其品质与真正的潮汕牛肉丸有明显区别。消费者组织特别提醒消费者,市售肉丸通常脂肪和钠含量较高。有些肉丸的钠含量超过500mg/100g。长期食用可能会增加健康风险。危险。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留意营养标签上的热量和钠含量,避免购买零散的手工或裸肉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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